2007年10月1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三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罗莎”过后财产损失这样索赔
本报记者 陈岚

  10月8日,台风“罗莎”余威肆虐,致使杭州遭遇罕见暴雨袭击。不少处于低洼处的民居、企业进水,超过400辆车因涉水而抛锚。
  同时,当天各大保险公司均接到了不少与此有关的报案,其中最多的就是车损险,其次是企业财产和家庭险。业内人士估计,随后的几天,将会进入相对集中的索赔高峰期。
  那么,灾后索赔时大家应注意些什么要领呢?

  已投保的
  汽车进水:车损险主要赔付3类损失
  据了解,各大保险公司都在车损险中明确规定,因雷击、暴雨、洪水、雹灾、海啸等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,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。
  其中,暴雨造成的车辆损失情况主要有:一、由于暴雨淹及车身,导致车辆的坐垫、电路、内饰部件等的损失;二、在水中不自觉地漂游或其他原因发生擦撞碰伤的损失;三、拖车等施救费用的损失。
  也就是说,如果你为爱车投保了车损险,碰到以上情况,就可以按照合同获得保险公司的合理赔偿。
  但是,并不是一切损失保险公司都会赔付的。
  比如,不少车辆在驶入积水路段后熄火,有些司机想快速驶离积水路段,情急之下再次发动车辆,造成汽车排气管进水,发动机受损。在这种情况下,车主只有投保了“发动机特别损失险”或“涉水险”等附加险,才可以获得相应赔偿。而且,对这一赔偿,各家保险公司的规定都各不相同,市民可向保险公司进一步咨询。

  房屋进水:第一时间报案后还要积极抢救
  投保了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家庭,如果遇到家里进水导致财产损失的,可以这样索赔:
  首先,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,实施积极抢救并保护事故受损现场,并积极配合到现场查勘的保险人员;
  其次,对于积水未退,一时难以定损的,要在水退之后再次通知保险人员到现场确认损失程度;
  最后,在书面索赔时应提供下列单证:保险单正本、财产损失清单和相关发票、救护费用发票,以及各保险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单证、文件(不同保险公司有不同的要求)。
  如果是企业财产受损,除了应按照上述家庭财产理赔的必要步骤索赔之外,企业还要提供资金报表、进货单、出货单等能够证实真实损失的资料。

  未投保的
  民政部门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救助
  此外,记者从杭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了解到,对于大多数没有参保的受灾家庭,政府职能部门也正在积极行动,有条不紊地开展灾后救助工作。
  目前,受灾群众已被陆续转移到安全地带,政府部门也都及时地给予了必要的生活和医疗保障。下一步,将以各市、县、区为单位,联合土管、水利等相关部门,进行灾后的恢复重建。特别是对于受灾的困难家庭,将按照相关政策标准,以发放救助款、帮助重建房屋等方式进行救助。